以变革之力开辟共富之路!龙港两大项目亮相“温州擂台·六比竞赛”
龙港市融媒体中心
根据自然资源部《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》(自然资规〔2021〕1号)和《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〈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〉的函》有关规定,现对报告书信息进行公示(清单如下)。
序号 |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申请人 | 海域使用报告名称 | 海域使用论证编制单位 |
1 | 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| 龙港市外国语学校建设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| 浙江潽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|
公示期为2022年8月18日至9月1日。反映人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情况(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),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,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。
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:温州市惠民路856号
电话:0577—88840733 邮编:325000
附件:龙港市外国语学校建设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(公示稿) .pdf
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2年8月18日
责任编辑:costner1
“青龙江”指鳌江,乃龙港地区对鳌江的俗称。“下”乃下游之意。“青龙江下”指鳌江流域下游地区,包括龙港、鳌江、宜山、钱库、金乡等区域。关注龙港城市发展,最新发展动态。青龙江下,白沙河畔,烟雨江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