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拟下达2022年1-4月龙港市市场采购贸易政策兑现资金的公示
龙港市经济发展局
2022年龙港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优待生补充公示
根据《2022年龙港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》(龙社教〔2022〕121号),7月1日对进行了公示,其中见义勇为者子女王伟宸同学第一志愿选择龙港市第七小学,第二志愿选择龙港市第五小学,而公示时工作人员误写为龙港市第六小学。现予以更正。特补充公示如下:
公示时间:2022年7月4日至7月6日
公示期间,若有异议,可向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反映,联系电话:0577-59911863,59911865。
龙港市社会事业局
2022年7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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